黄硕朔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为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在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及高度的敬业精神,深受广... 详细>>
律师姓名:黄硕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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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1911161423
执业律所: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2幢1202室
在实践中,工伤怎么赔偿,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工伤怎么赔偿
1、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广东省统筹地区为地级以上市。
3、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4、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要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且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报销。
5、辅助器具费。
(1)标准:广东省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6、停工留薪期工资。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8、生活护理费。
二、工伤赔偿需要走什么程序
1、工伤赔偿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两个程序后,才能赔偿,由于存在地区间差异,具体的时间不好一概而论。
2、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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